律政司歡迎司法部施行《管理辦法》 確立大灣區律師執業制度
司法部於本月5日開始正式施行《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和執業活動管理辦法》,該辦法為大灣區律師制度提供法律保障與執行細則。
司法部於本月5日開始正式施行《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和執業活動管理辦法》,該辦法為大灣區律師制度提供法律保障與執行細則。
強調制度恆常化與法律保障
律政司歡迎司法部施行《管理辦法》 確立大灣區律師執業制度 →指出制度正式施行與細則制定
律政司歡迎司法部發布《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和執業活動管理辦法》 →支持世界頭條